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东营市东海聚苯乙烯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事宜项目邀请函

来源:dydezhong 发布时间:2022-09-16 14:30:25 点击数: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东营市东海聚苯乙烯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事宜项目邀请函

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的委托,就其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东营市东海聚苯乙烯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事宜项目邀请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山东鲁航律师事务所、山东鲁昌律师事务所、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以上三家律师事务所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东营市东海聚苯乙烯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事宜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DZ2022-46#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东营市东海聚苯乙烯有限公司为我行已核销客户,截止目前已核销本金余额1932.05万元,为最大程度维护我行权益,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对该已核销项目债权清收进行代理,代理方式采用风险代理,按律所代理结束后实际回收金额支付律师代理费,其中固定费用5000元,不足100万元部分代理费率9%,100万元(含)以上部分代理费率8%。预算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六、项目费用:

项目费用预算180万元。

七、邀请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获取方式:

1、时间:2022年916日至2022年920日每日9:00-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

3、邀请性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人(含)以上律师资格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2 年 921 9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15266051060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电子邮箱:sddezhong@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8121601014210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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