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医院激光胶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人民医院激光胶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DZ2023-13#
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激光胶片采购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450万元。
单价控制价:单价35*43cm 12.7元/片;单价20*25cm 6.0元/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根据甲方需求自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进行实时分批次供货直至计划投资金额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若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3、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①供应商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③若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注: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④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A座A22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A座A220会议室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东营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东营市南一路317号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方式:0546-89018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1506608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