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联系人:韩女士
联 系 方 式:186159883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DZ2024-0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会议室设备 | 详见文件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内)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7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以上各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两份。
磋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现场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2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15988377
七、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