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dydezhong 发布时间:2022-04-21 13:25:33 点击数: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DZ2022-1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甲级资质。

4)供应商最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4228时30分至 202242517时 00 分。

2.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

3.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甲级资质证书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2422日至2022 425日。

五、递交响应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5月5日 14 00 分至 20225月514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软件园A座A220会议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5月5日 14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软件园A座A220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文件


网站首页
关于得众
招标信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