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事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事宜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你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
1. 项目编号:SDDZ2022-58#
2. 项目名称: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事宜项目
3. 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好利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东营市鑫泰来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健宏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我行已核销客户,截止目前已核销本金余额2867.7万元,为最大程度维护我行权益,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已核销项目债权清收进行代理,代理方式采用风险代理,代理期间不支付任何费用,按律所代理结束后实际回收金额支付律师代理费,其中通过处置抵押物及有效查封资产实际现金回收代理费率为3%,通过其他方式回收不足500万部分代理费率8%,500万元(含)到1000万元部分代理费率6%,1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部分代理费率4%。预算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最近一次律师事务所年检通过;
4.2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
4.3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内部管理规范;
4.4擅长处理银行法律事务,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中优势明显;
4.5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4.6收费合理;
4.7作出利益冲突避免承诺;
4.8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4.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发出采购邀请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日9:00-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6.1领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6.3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021年事务所年检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提供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内部管理规范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提供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提供收费合理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作出利益冲突避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提供擅长处理银行法律事务,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中优势明显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 报送应答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 :30(北京时间)
8. 报送应答文件地点: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9.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 中国银行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中国银行 ( 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
邮 编: 257500
电 话: 15266051060
传 真: \
电子信箱: clcwyybdy_sd@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 成先生
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电子邮箱:sddezhong@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812160101421020508